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体系的建立
作者/来源:师忠东 (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山西 太原 030027) 日期: 2007-01-09 点击率:733
引 言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社会生产生活中使用的危险品,在其生产、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由于人为疏忽或错误操作造成泄露,引起环境污染及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不同于一般的环境污染,它没有固定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途径,都是突然发生,在瞬时或短时间内排放大量的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和破坏,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爆炸、燃烧和大密集泄露等事故;2)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因生产装置、污染放置设施和设备等因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3)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突发性严重污染事故;4)因遭受自然灾害而造成的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也呈逐年上升趋势,且事故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生命财产损失也越来越大。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减少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摆在环保部门的一项严峻....
